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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文雯律师:湖南益阳人,现为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。2008年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法学系,2013年至2019年期间,先后在广东省惠州市两某区检察院担任应聘制检察官助理,协助承办刑事案件近千宗。社会阅历丰富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以来办理数百宗各类诉讼、仲裁案件,擅长刑事辩护、劳动仲裁纠纷、侵权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婚姻家庭纠纷等。 [详细]

曾文雯律师 [详细]

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是二00三年三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本所办公地址位于惠州市河南岸东鑫大厦B座2608、2708室,办公面积为600平方米、拥有一流的办公设施和先进的管理系统,办公环境宽敞、舒适。 标远自成立以来,一直朝着规模化、专业化的方向发展。办所以来,全体律师发挥各自的专长和发扬律师团队合作精神,团结创新、勇于开拓、诚信负责。 [详细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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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服务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零五条规定:当事人申请再审,应当在判决、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。但是当时人有新证据;原判决、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;据以做出原判决、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;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,枉法裁判行为的,有上述四种情形的,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。 [详细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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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我们的理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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